我在娱乐圈搞硬科普 第49节(1 / 2)
这性格,难怪会直接在微博上说被抢角色的事。
遇到这种事,一般人都是把委屈往肚子里咽,很少有人会直接开呛。
花锦跟谢筱雯定了签订合同的日子,谢筱雯档期不紧,两人就直接把时间就定在了第二天,地点在星辉。
和谢筱雯签合同的是星辉的负责人,花锦也在场。片酬是按照市价给的,谢筱雯主动打了个九折。
花锦奇了:“还有主动少要钱的?”
谢筱雯在合同上签了字,实话实说:“我也是被抢角色抢怕了。这人没有流量呢,就只能在别的方面增加竞争力了。”少的要点片酬,片方也会看演员物美价廉,多加考虑。虽然很多时候物美价廉并不能和“流量”相提并论。
花锦:“合同都签了还怕被抢?”
谢筱雯:“合同都签了算什么。有些进组都开拍一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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